贯彻落实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陕建协发〔2017〕39号
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外省驻陕办事处,各会员单位:
现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17〕7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以下简称“专项方案”),并结合实际提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1、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外省驻陕办事处,各会员单位要高度认识贯彻“专项方案”,是落实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具体措施,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今年大气治理环保“头号工程”的具体行动,请认真组织学习迅速将“专项方案”转发到各会员单位,并制定具体措施。
2、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提高对绿色施工的认识,大力推进绿色施工。各会员企业在“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全过程中,要与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相结合,进行过程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检查、验收。
3、各级协会要将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及绿色施工与信用评级相结合,将违反“专项方案”的行为通过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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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