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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陕建发〔2014〕184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住建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的通知》(陕建发〔2014〕111号)安排,省厅决定从6月3日起开展省级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分组
  本次检查分为三个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检查榆林、延安、铜川
    组 长:郑建钢(省住建厅副厅长)
    副组长:王光荣
    成 员:彭杰、李江奎、兰军利
    联络员:彭杰 13891931211
  第二检查组:检查汉中、安康、商洛
    组 长:潘正成(省住建厅副巡视员)
    副组长:郭正凯
    成 员:王爱军、于占红、董培良
    联络员:于占红 13319200179
  第三检查组:检查宝鸡、杨凌、咸阳、渭南、西咸新区
    组 长:茹广生(省建管办主任)
    副组长:王俊川
    成 员:薛钊、黄立刚、李三红 彭万仓
    联络员:薛钊 13592561720
  第二、第三检查组完成各自任务后,于6月11日统一在西安市建委集合,集中对西安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具体见《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的通知》(陕建发〔2014〕111号)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检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方式进行,检查施工现场采取推荐、抽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法,每个市除市区外再检查1个县。
  1.听取汇报:主要听取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情况的汇报;西安市地铁办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的汇报。
  2.检查施工企业:每个市(区)随机抽取2家(西安市4家)施工企业,到企业总部检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检查施工工地:在每个被检查施工企业抽查1项在建工程,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1项、检查组抽查1项、巡查1项(西安市各2项)工程。抽查1个县(市),由县(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1项工程,巡查1项工程。抽查、巡查项目以保障房为主。
另抽查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建项目2个。
  四、时间安排
  各检查组统一于6月3日出发,分别到达榆林、汉中、宝鸡,到达其他市(区)的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检查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地要以近期全国以及我省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为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结合建设行业特点和监管重点,认真安排部署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检查工作。
  二是认真检查,落实责任。各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责令施工单位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应责令指派专人负责落实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整改结果逐级把关后,报至省厅检查组。
  三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及以上质量和安全隐患的,检查组责令整改而未做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我厅将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理。
  四是遵守规定,简化接待。各地要把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作风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到执法检查工作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简化接待程序,简朴节约务实,将精力集中在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上。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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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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